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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省委第二督導組轉(zhuǎn)辦意見建議的回復

2015-01-15 09:16:16 【 瀏覽字號:

省委第二督導組:

    針對貴組轉(zhuǎn)來的兩項有關民生方面的意見建議(2014年12月17日,市委第三巡回督導組轉(zhuǎn)來市政府轉(zhuǎn)市建設規(guī)劃局整改任務清單),我局高度重視,當天即派專人前往現(xiàn)場了解查看,現(xiàn)將具體情況回復如下:

    1、建議修建2個地下通道①從長虹大道到金鳳路建地下通道;②交通指揮中心到青年路建地下通道。

    整改落實情況:該兩處建設地下通道受客觀因素限制,暫不具備修建的條件。一方面,由于道路的寬度不夠,地下通道僅能解決道路直行方向的交通問題,但右拐、左轉(zhuǎn)的道路交通組織問題無法解決,條件不允許;另一方面,道路交叉口周邊的建設基本定局,如要建設地下通道需花費巨大的拆遷代價。今后該片區(qū)如進行舊城改造,市政府將統(tǒng)籌考慮建設地下道通事宜。

    2、濂溪路34號、庾亮南路27號沒有路燈,建議市政公司安裝。

    整改落實情況:濂溪路34號和庾亮南路27號這兩處路燈在今年小巷路燈安裝時,社區(qū)并未提出申請,經(jīng)現(xiàn)場勘查,濂溪路34號是進入該商住樓樓道門口的一盞燈,庾亮南路27號是進入私家過道的一盞燈,按理此兩處燈應屬小區(qū)物業(yè)或住戶自行安裝,但我局本著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民服務、為民辦實事的宗旨,已安排下屬市政設施管理局在此兩處地點安裝了路燈。

附件:

    濂溪路34號路燈圖片、庾亮南路27號路燈圖片

濂溪路34號路燈圖片1

濂溪路34號路燈圖片2

庾亮南路27號路燈圖片1

庾亮南路27號路燈圖片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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