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交時間 |
地塊編號 |
土地性質 | 區(qū)域 |
地塊位置 |
---|---|---|---|---|
16091712002021-12-07 | DGA2020028 | 住宅用地 | 濂溪區(qū) | 十里大道以東、濂溪大道以南(砂輪廠棚改)地塊 |
容積率 | 成交面積 | 樓面價 | 成交價 | 成交單位 |
---|---|---|---|---|
1.60 | 60380.03平方米 | 2747.00 | 26538.00 | 南昌沐兮置業(yè)有限公司 |
建筑設計要求:
(1)建筑立面應簡潔精美,建筑戶型應緊密協(xié)調,營造高品質的居住環(huán)境。
(2)建筑物高度原則上不超過60米,建筑物面寬不宜大于45米,地塊內擬建相鄰住宅禁止設置“高低配”建筑項目。
(3)不得布置“服務型公寓”,商業(yè)建筑只能布置在東、北側約10.04畝地塊內,允許布置沿街小商鋪。
其它要求:
(1)地塊內道路用地5357.25平方米(合8.0359畝),由土地競得人按照道路規(guī)劃要求和城市道路標準進行建設,該道路用地不納入容積率、建筑密度、綠地率等規(guī)劃技術指標核算。
(2)華聲電器廠西側大門臨105國道的出行通道必須保留。